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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向月刊
聖經的教養智慧
期數:2011/09
作者:約翰‧羅斯門(John Rosemond)
前言:回望旅途
「根基若崩潰了,義人能做什麼?」(詩篇十一:3)
我在四十出頭時就接納耶穌作我救主。開始成為基督徒,意味著過去的我,約翰.K.羅斯門、理科碩士、知名家庭心理學家已經不在了。我開始閱讀《聖經》,除了強化我和主、道成肉身的連結,滋養我那全新重生的自我之外,別無其他目的。
當我讀著《聖經》時,我逐漸清楚一件事,那就是上帝已在《聖經》中刻畫一幅藍圖,告訴我們應該如何養育祂的子女。當這幅藍圖緩緩地在我眼前顯露時,我的心中充滿了此起彼落的驚嘆聲。
藍圖中透露的細節,有些意義十分明顯,例如<箴言>第二十二章第6節:「教導兒童走正路,他自幼到老終生不忘。」有些則不是那麼容易理解,例如耶穌在<馬太福音>第五章第37節:「你們說話,是,就說是;不是,就說不是。」這話何其優雅,以簡單而直截了當的方式表達出高尚教養的基礎。
《聖經》向我顯露的許多奇蹟之一是:它包含了所有事物,適用於每個時代的每一個人。只需尋找,你就必然尋見。
如果有人翻開《聖經》想找關於婚姻生活的指引,那麼在他或她的手中,《聖經》就會變成一本告訴你在婚姻中該怎麼做的手冊。另一個人翻開《聖經》想找到關於如何做生意的建議,那麼《聖經》就會變成一本商業道德指南。而對一位想找到子女教養指引的父母而言,《聖經》則會變成一本教養書。以此類推,用最保守的說法,這件事讓我感到驚嘆。
每位基督徒都是服事主的人,而每個基督徒的服事都是獨一無二的。你無法選擇自己想要的,只能夠被選擇。當我敞開心胸聆聽上帝的話語時,我了解了祂指派給我的任務,《聖經的教養智慧》這本書即是對美國家庭的事工。
當人們告訴我他們喜歡我的觀點時,我會很快告訴他們,他們以為的「我的觀點」並不屬於我自己,我只是個神的信使,並沒有什麼了不起。
我說的話沒有任何虛假成分,我稱自己「偉大的教養智慧剽竊者」,因為我在一生中,從來沒聽過關於子女教養(很可能也包括任何其他事)的原創性觀點。當我以為我想出了什麼具有原創性的觀點時,實際上我並沒有。那只是因為我被上帝預備好了,終於逐漸醒悟了而已。
這本書的寫作,是服從上帝旨意的一項作為。我所能做的只是向祂禱告,祈禱在祂心目中,從我口中說出(也寫下)的話語,以及我心中的沉思是令祂歡喜的,因為祂是我的磐石、我的救主。
我也祈禱,閱讀這本書會是對你和你家庭的祝福,祈禱書中所傳達的訊息能夠鞏固你的婚姻,使你的心智得到強化與「整頓」,努力成為負責任、有憐憫心的公民。
願主始終與你同在。
約翰.羅斯門
▍第三章
蛇的蠱惑—今日的樣貌
「好公民得從家裡培養起」,是老祖母最喜愛的教養格言之一。這句話的意思只是要說,無論什麼時候、針對什麼事情,父母都應將養兒育女的「目標」設定成培養好的公民,讓孩子成為對自己的文化有貢獻的人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老祖母了解她養育的是個成人,不是孩子。這也是<箴言>第二十二章第6節所要表達的意義:「教導兒童走正路,他自幼到老終生不忘。」
老祖母的三R教育
在老祖母的時代,家人住的地方和家庭就是人格教育的教室,父母是老師,孩子則是學生。在這個教室裡,父母計畫課程表,傳授孩子們成為好公民必須的一套價值觀。這份課表的核心是由下面三門課組成,其英文皆以R為首,故稱「三R」:
● 尊重(Respect)
學會尊重每個人的基本尊嚴,要學會這點,孩子們必須先學會尊重正當性權威,而父母即是他們第一個得學會尊重的對象。
● 責任(Responsibility)
「責任」這一詞有兩個同樣重要的意義。首先,要能當責,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;第二,願意執行由權威人物(及那些因身為家庭/社群成員而享有權力者)所指派的任務。
● 應變能力(Resourcefulness)
對生活的挑戰抱持不氣餒、堅持到底、不怕失敗的態度。
從這三門核心課,能激發出更多良好品格的特定德行。以誠實為例,就源自個人的責任感及對他人的尊重。而當人們認清自己必須對更大的社群負責,尤其是必須對窮人負責任時,自然就會表現出仁愛。仁愛的人了解每個人的尊嚴,無論其身分地位或處境為何。以此類推,節儉、同情、勤奮、自制—所有這些德行全都源自於這三R。
家事分擔讓位給課後活動
當我詢問父母,大部分的時間都從事什麼家庭活動時,他們提起的大多是孩子們課後參加的各種運動練習和活動。很抱歉,但我得說,看孩子運動或在觀眾席為他們加油,並不算是家庭活動。
野餐是家庭活動,到大自然走走是家庭活動,在博物館消磨一下午是家庭活動,到尼加拉瓜大瀑布或迪士尼樂園一遊是家庭活動;從觀眾席幫參加某項運動的孩子加油?稱不上是家庭活動。
當大家一起出力清掃家裡、一起幫菜園除草、一起耕種一個可讓孩子學習如何照料管理的花園、一起幫忙把食物端到桌上時,我們可以說,這是在參與真正的家庭活動。
悲哀的是,在今天只有極少數家庭會定期從事這類的活動,幾乎可說是完全消失了。算算看孩子們得參加的課後活動,更不用說家庭作業,根本就沒時間可以花在家庭活動上了。
因此我要堅持,許多孩子是在沒有適當「家庭」觀、不知道家庭真正意義的情況下成長。他們知道「團隊」這個詞的意義,卻不明白家庭正是一個人所能參與的最偉大團隊。
孩子要學會成為家庭團隊的一員,就必須在家庭中扮演一個有意義的角色,而這個角色和這些有意義的責任,應該要在孩子四歲前就被界定清楚,並隨著孩子長大而逐漸擴充。
透過家務工作的分擔,一個孩子貢獻力量給自己的家庭。這過程不只會培養出個人價值感,同時也在他心中種下了家庭的價值觀。他與家庭及家庭所珍視的價值,會產生愈來愈強烈的聯繫。
--本文摘自啟示出版社出版的《聖經的教養智慧 》,約翰.羅斯門(John Rosemond)著,蒙允轉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