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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向月刊
保羅與提摩太的三階段關係
期數:2014/05
作者:華理克牧師

每一個領袖都需要導師和典範,而這些人通常就是我們生長環境或生命旅程中的前輩。每一個領袖也都需要成為後輩的導師與典範。這是在多世代間進行門徒訓練的唯一方法,就像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二章2 節所指出的:「你在許多見

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,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。」
 
不管你是一個教導者或被教導者,保羅與提摩太間的三階段關係都是我們可以學習的典範。
 
階段一:屬靈長輩
 
在保羅寫給提摩太的第一封書信中,他稱提摩太為「我屬靈的真兒子。」( 提摩太前書一章2節)。提摩太第一次出現,是在使徒行傳第十六章,當時保羅正進行第二次宣教之旅。他在路司得停留,接這位即將與他同行、當他助手,並在他下面學習服事的年輕門徒。提摩太的生父是希臘人,但沒有證據顯示他是基督徒,所以保羅等於填補了提摩太的屬靈父親空缺。
 
每次看到一些年輕牧者和領袖,懷抱偉大夢想與熱情,卻缺少屬靈長輩的引導,我就感到心痛。過去永遠是我們未來的一部份。因此我建議教會領袖閱讀時,至少25% 要讀宗教改革前的著作,25% 讀宗教改革到現代宣教時代,25% 讀我們之前的世代,而只留25% 讀當代著作。
 
如果你想成為別人的導師,就先要有成為他們屬靈長輩的認知,這是非常重要的。
 
階段二:示範關係
 
成為導師的第二個階段,就是要成為示範者—展現成熟服事應有的樣式。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第二封書信中指出:「但你已經服從了我的教訓、品行、志向、信心、寬容、愛心、忍耐,以及我在安提阿、以哥念、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,苦難。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;但從這一切苦難中,主都把我救出來了。」( 提摩太後書三章10-11 節) 保羅以他的生命做示範,挑戰提摩太繼續保持與效法他的生命樣式。
 
你或許聽人說過,基督教離滅絕永遠只差一個世代!這種說法或許太過簡化。但事實是,沒有一個世代能從大使命或服事神的呼召中脫離。我們下面的世代正在注視著我們,所以我們必須設定步伐,做好的示範。
 
階段三:夥伴關係
 
從羅馬書中保羅對提摩太的稱呼,我們可以看出他們之間的一些微妙關係。在十六章21 節中,保羅說:「與我同工的提摩太,和我的親屬路求、耶孫、所西巴德,問你們安。」這時提摩太的身分已經從兒子變成學生,現在又成了同工。我們是否花很多時間在找更多同工,但卻沒有投資足夠時間在那些有潛力成為我們事工夥伴的人身上?
 
今天我們之所以能服事,是這三階段的過程不斷重複的結果。這個過程沒有只停留在提摩太,這一棒已經交給正在讀這篇文章的你了。而我們的責任,就是要與下一個世代建立屬靈長輩、示範與夥伴的關係,直到耶穌再來!
 
 
本文摘自 Rick Warren's Ministry Toolbox《3 Phases of aPaul and Timothy Relationship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