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典範轉移與小組化領導
楊鍾祿牧師
華人教會在過去百年裡經歷了三次典範轉移( Paradigm shifts),可用三個M分別代表個人、事工、使命三大「導向」轉型:
一、個人導向(「Me」 oriented/Personal oriented
早期西方宣教士或本地傳道人傳福音時,逢人便召喚:「來信耶穌、來作禮拜!」發出先驅的呼召;而教會信徒與人見面經常會問:「你重生了沒有?」。在此時期的教會講台信息幾乎皆環繞在信徒個人的身上,所講的大都是「重生之道、成聖之道、讀經之道、禱告之道、追求屬靈、追求聖潔等…。」王明道、宋尚節、倪柝聲、賈玉銘、王載…等,即為這時期的代表人物
二、事工導向(Ministries oriented)
隨著信徒增加,宗派成立,教會成為一個必須按規格作行政管理的組織,宗派的法規也變得越來越重要;否則人多事多,若沒有共同遵循的法規作為約束與指導,必定天下大亂,教會很快就會鬧分裂。事實也的確如此,許多沒有應用法規的地方教會、獨立教會、新興教會,人一多就容易出現歧見,鬧分裂。有法規的宗派則走向教會事工化,部門化。教會組織由上到下,開始分部門、設立委員會負責各事工。教會開會基本上都是各部門報告各事工。這時期的教會開會,不會討論「個人靈命」或「屬靈」的課題,只討論組織、行政與事工等課題。
三、使命導向(Mission oriented)
60 年代,馬蓋文博士提出教會增長理論,教會開始把焦點集中在如何使教會增長;70 年代,韓國教會福音大爆炸,引爆世界各地教會都想要在自己的教會來個大爆炸;同時期也是靈恩運動復興的時期,許多宗派教會都受到衝擊,形成教會內部的一種緊張關係,即傳統與靈恩的衝突。我認為,那是雙方都未足夠成熟的現象。而後,因著兩派都須尋找有力的支持,而迫使大家開始思考:到底教會是什麼?什麼才是教會存在的目的與使命?結果就逐漸形成過去20多年來的新趨勢,我就稱之為:使命導向(Mission
oriented)。「Mission」原意不是宣教,而是使命。宣教確是教會的一種使命,且是最大的使命,但使命仍不等於宣教;使命是確定某種存在形式或運動,其目的與價值的依據。
三個M是過去百年來,華人教會尋找「教會為什麼而存在?」答案的轉變的過程。從教會為個人,到教會為事工,到最後教會是為使命。
今天教會仍在問:教會的存在目的是什麼?因為目的決定意義,也直接影響教會的一切運作。〈直奔標竿〉這本書可作為這種精神的一個代表作。作者華理克提出教會必須以目的為導向,教會十分能接受這論點,此書便成為現代教會的暢銷書。這本書大受歡迎的一個原因也是正逢其時。如果在「個人導向」時期,我想這本書也許會被視為「不屬靈」。例如作者說:「不要只會work
hard(努力作工),也要懂得work smart(聰明作工)。」強調的是work smart,對早期保守的教會信徒來說,那是不屬靈的想法。
我認為教會模式的轉移是一種進步。今天的教會比起50年前,猶如成年人與小孩之分。小孩只會關注自己,以自己為中心,那是個人導向時期;進入青年時代,開始思想怎樣組織家庭,建立事業,那是事工導向時期。當人們長大成熟,生活安定以後,才開始思想:我一生就是這樣忙忙碌碌度過嗎?人生有什麼意義?人活著是為了什麼?這是「使命導向」時期。
教會組成的內容
既是成熟的成年人,我們便應發揮教會的功能,並求達到完成使命的目標。但因對「教會是什麼?」有不同觀點,以致大家對教會的重點也有不同的看法,結果也影響教會發展的方向。這關係到小組問題:小組對教會的發展有何意義?教會一定非要有小組不可嗎?要探討這個問題,讓我從教會的組成講起。
教會的內容組成,可用三個P為代表:Property 物(產業)、Program事(事工)、People人(信徒)
構成一個有形教會的主要內容,可簡單分成三方面:物、事、人。「物」指看得見的產業,如教堂及其所有器材與設備;「事」指所有教會的活動事工,包括各種聚會與活動;「人」指所有在教會內的人,包括教牧、會友及來聚會者。這三樣雖都重要,但卻有輕重之別:最輕的是產業,其次是事工,最重的是人。
人第一、事第二、物第三。
一個沒有產業的教會也可以成為一個非常得神喜悅,讓神重用的教會,如安提阿教會、馬其頓教會;但一個有非常多產業,同時事工也做得很大的教會也可能是偏離主道的教會,如中古時期的羅馬天主教會。
教會的產業需要妥善管理,教會的事務需要謹慎的辦理,教會的事工需要合宜的處理,但教會的人卻需要智慧的領導。教會的產業、事務、事工,雖都重要,但卻不是討神喜悅的決定性因素。神更看重的是教會的人。從啟示錄二、三章,主耶穌寫給七教會的信中,讓我們可清楚發覺,主對教會最主要的的關注是教會的人。但今天神學院卻往往只有教會行政管理學,卻沒有教會領導學。
另一方面,一般教會法規的範圍是:教會結構組織、教會產業管理以及各部事工(部、執行會與委員會),如崇拜與音樂事工、宣教佈道事工、基督教教育事工等。對教會最重要的部份─人,反而沒有什麼教導或指示。但聖經的模式卻不是這樣。
聖經的模式
舊約時代摩西領導以色列成功的要素,就是將全體以色列人分成十人一組,由十夫長、百夫長、千夫長來照顧並帶領他們;力求達到不忽略一人的效果。新約時代主耶穌的領導模式也相似,產生最明顯果效的就是設立十二門徒小組。在教會歷史與今日教會中最成功的一位教會領袖衛斯理約翰,他的領導模式最成功的一點,也是設立12人一組的班會,讓每一位信徒都獲得個別的照顧。
今天全世界各地增長興旺的教會,幾乎都應用小組。一個事實是:並非有小組的教會都興旺增長,但幾乎所有興旺增長的教會都有小組。
從大衛治理國家模式來看,他在產業管理上(代上27:25-31),包括從王的府庫、地方倉庫到各類果樹及牲畜,都派專人負責管理;
在事務辦理上(代上27:32-34)包括謀士、書記、師傅、王的陪伴與元帥皆各司其職;在對百姓的領導上則分層負責:王、族長、千夫長、百夫長、官長、班長(每一班長負責2萬4千人)…。(代上27:1,2)
大衛王國鼎盛時期的治理,便是以人為導向的治理及領導:按族群、支派、數量、工作性質:如謳歌者(代上25章),分組輪班(受照顧及受安排工作)
同樣的,教會不應只有「事工」結構與組織,也不應忽略「人」的需要與有效動員。因此,堂會各「事工」分由各「委員會」負責外,「人」還須另行組織並領導。顯然教會的本質不會是屬物質的產業,也不是事工,而應是人。
若單從人的角度看,教會又可分成三種類型:團體、團契、團隊。我們的目標就是要使教會的人都被組織、領導、教導、訓練成為高效率的團隊,成為合乎主用的隊伍,可以工作,也可以打仗。因此,從使命導向及以人為教會的本質與內容的角度來看,我們能給「教會是什麼?」這個問題的一個最佳答案,也許就是:「教會是基督的團隊」。對一個堂會而言,主任牧師是總隊長,下來就是各個大小隊長,隊員就是教會所有的信徒。因此,教會必須小組化,才可能使全教會團隊化。
結語
教會是由人組成的。因此教會的功能應該由教會信徒的整體性發揮。因此教會可應用的資源包括:信徒的產業資源(如開放居所作小組聚會、兒童團契用途、使用車子等)、人力資源(須出動人手並行動之事工)、時間資源(信徒撥出時間事奉)、靈力資源(代禱、講道、作見證)以及集體動力資源(配搭團隊事奉)。
教會將每一個人皆劃分入小組時,組長的責任就是去關懷、聯絡、供應、協調、領導組員,協助並提升組員的靈命素質以及事奉能力。同時,儘量發揮組員資源的動力,使神的教會更有力量為主作更大的事,使神得更大的榮耀。
因此,組長的領袖角色非常重要,必須努力學習如何作一個更好的領袖,預備讓神能在更大的工作上使用。因為小組的最終目的是完成福音遍傳的大使命。小組是由造就個人開始((personal
edification),以後共同彼此建立(mutual edification)、然後建立並發展教會(church
development),最終投入完成基督大使命的行列(moving toward world evangelizatio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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