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所給門徒的大使命,是要去到「普天下」、「萬民」、「萬邦」、「地極」。在兩千多年前那個缺乏地理知識的時代,門徒毫無猶豫地走向地極,而在今天這個地理知識普及、交通工具無所不及的時代,教會到底要如何才能完成直到「地極」的宣教使命呢?或許「認領未得群體」應該是這個問題最可能的答案!
1974 年洛桑福音會議時,宣教學家溫特(RalphWinter)和世界展望會的研究發展中心(MARC),共同提出了「群體」和「未得之民」的觀念。於是「未得群體」的觀念,影響了普世的差傳宣教機構,使他們重新擬定宣教策略和重新調派宣教人力資源。時代雜誌宗教專欄也觀察到這個事實,而宣稱「未得群體」觀念,是近代宣教史上最大的突破!
簡單地說,「群體」就是一群相當數目的人,因著共同語言、宗教、特性、地域、職業、階級、處境等因素,而彼此認同、相屬於一個團體。例如:台灣的客家人、都市原住民、勞工等,都是一個群體。又例如:緬甸北部的阿卡人、印尼加里曼丹山區的達雅人、新德理街頭的遊民…,都是群體。
所謂「未得群體」,就是在這群體中沒有基本的人力和資源來向這個群體傳福音。更確切地說,若這個群體中沒有一個由這個群體為主要成員組成的教會,以擔負向這個群體傳福音的基本責任,這個群體就是一個未得群體。
1991年,全球大約有12,000個群體尚未有本地福音事工,因此沒有機會接觸福音!如今,26年過去了,到底還有多少未得群體?估計目前全世界約還有6千多個未得群體—他們是16億的穆斯林、10億多的印度教徒、6億多的泛靈信仰者、5億多的佛教徒、9億多的無神論者。聖經說他們是「活在世上沒有指望,沒有上帝」的人。(以弗所書二:12)
「群體認領」就是以團契小組、教會、宗派或宣教機構為單位,委身於一個特定的群體,為他們禱告、認領他們,並提供資源著手傳福音、建立教會的事工。這樣的委身要持續到當地信徒在沒有外援的情況下,有能力自己傳福音為止。
教會可以先在會眾中推介「群體佈道」的觀念,並介紹未得群體的情況。經過長時間禱告與徵詢意見後,再由牧師、長執會、宣教部一同討論,決定出教會所要認領的一個群體。教會既立約認領某一群體,就必須進一步與該群體建立關係。可以蒐集該群體的資料與消息,使信徒感覺與該群體息息相關。時機成熟時,也可以差派信徒領袖前往該群體中旅行觀察,以加深教會認領的異象。也可以考慮支持該群體中的宣教士與宣教工作,提供資源協助聖經翻譯或社會服務工作,甚至可以差派短宣隊或長期宣教士進入該群體中事奉。
期待藉著「群體認領」,有一天我們在羔羊寶座面前,將要看見「…許多的人,沒有人能數過來,是從各國、各族、各民、各方來的,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…。」(啟示錄七: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