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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向月刊
核心教會與延伸教會
期數:2013/12
作者:夏忠堅牧師

彼得魏格納(Peter Wagner)在其《教會在職場》(The Church in the Workplace)一書中,提出了「核心教會」與「延伸教會」的概念。他認為「每週聚會一次的教會」是「核心教會」,而「職場中的教會」是「延伸教會」。或者說,舉行主日崇拜、禱告會、主日學、團契小組、特別聚會等聚會型的教會,可以稱為「核心教會」;而散會後在職場、家庭、社群中的信徒生活,則可稱為「延伸教會」。


「教會」是會眾社群
基本上,我非常同意把信徒的職場、家庭、社群、獨處生活,看成是「教會」的一部分。因為「教會」(ecclesia)不是一個會堂場所,而是一個會眾社群。這個會眾社群成員,擁有歸屬基督與依據聖經的價值觀、生活模式、委身與使命,因此被稱為「基督徒」。他們的總和稱為「教會」(宇宙性),歸屬於地方堂會中的一群,也稱為「教會」(地方教會)。


不過,我並不完全同意彼得魏格納「核心教會」與「延伸教會」的理念。我認為,無論其狀態是「聚在一起」或「分散在生活中」,這一群人就是一間教會。無所謂是聚會時的「核心教會」與散會時的「延伸教會」。


但是,我卻又很喜歡「核心教會」與「延伸教會」的「名稱」。茲借用其名稱,簡述我對「核心教會」與「延伸教會」的概念。


「散會」才是目的
教會必須看重每一次、每一類的「聚會」。但聚會本身並不是目的,聚會是為了集體敬拜、分組團契、教育訓練,以達到敬拜、團契、激勵、門徒培育、差遣的目的。因此,「聚會」不是目的,「散會」才是目的!散會之後,信徒要在家庭、社群、職場中,活出聖經的原則;要愛人、服事人,因而吸引人、傳福音給人、造就人作主門徒,並進一步帶領人進入教會。


在實務中,願意委身的基督徒如果願意這樣生活,其實就很容易在職場、社區、家庭中,得人、帶領門徒。這些門徒願意表明基督徒的信仰,願意在職場、社區、家庭中參加聚會,但可能因為不習慣、居住距離、家庭等因素,而無法於主日來到會堂,參加「教會」的聚會。


這時候教會可以發揮「核心教會」的功能,裝備、訓練、差派這位願意委身的基督徒,定期召集這些不易來會堂參加「教會」聚會的新基督徒,而在職場、社區、家庭中,建立「微型教會」,並接受「核心教會」的遮蓋與監督。這樣的「微型教會」,就是該「核心教會」外展拓殖的「延伸教會」。


在宣教學上,大家都公認:大使命完成的最主要策略,不是傳福音,而是建立教會。因此,由「核心教會」普遍發展拓殖,而在職場、社區、家庭中建立的「延伸教會」,才是轉化世界、完成大使命的最主要策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