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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向月刊
在神國度擴展中有份
期數:2013/07
作者:編輯室
「散聚宣教」 5-2
 
從創世以來直到今天,「散聚」一直都是上帝完成祂救贖的主要管道。昨日、今日、明日的基督教會發展史,無法與上帝子民在各國的散聚抽離,這一切都在上帝的主權掌管之下。
 
無法與上帝子民在各國的散聚抽離,這一切都在上帝的主權掌管之下。耶穌在福音書與使徒行傳中,頒布了最後的誡命,要祂的子民們把福音傳遍普天下。有些門徒雖然遭遇迫害,被迫流亡,但仍然堅守這個誡命,就像使徒行傳8:1~8中所記載的初代教會。有些則受聖靈的感動,在教會的差派下,自願出去宣教,就像保羅與巴拿巴 (使徒行傳13:1-3)。
 
但另外還有一種可能,就是每個信徒,每個委身的門徒,願意主動出去宣揚福音。因為把福音傳給未得群體的使命,不是只給全職牧者和宣教士。彼得強調:每一個基督的肢體都是被揀選的族類、有君尊的祭司、聖潔的國度、屬神的子民,因此都要在神國度擴展中有份(彼得前書2:9-10)。
 
個人或族群的散聚,都是上帝對人類救贖計畫中的一部分。從「信徒皆祭司」的角度來看,「散聚」是為了實現上帝對未得之民的普世計劃和使命。「散聚」是一種全球性的現象,而且愈來愈普遍。今天,全球有千百萬的美裔、西班牙裔、非洲裔、阿拉伯裔、韓國裔、華裔、巴西裔、菲裔…,離開他們祖國,僑居外國。有一估計顯示,全球約3%的人口,至少2億人,可以被視作「散聚者」(或僑民)。
 
散聚狀態之所以產生,有許多原因。有些是出於自願,比如尋求更好的教育機會、政治環境、宗教自由、經濟發展等。但也有許多是出於非自願性的原因,例如政府政策、政治難民、戰亂流離、人權問題等。我們將這些原因,歸納於下圖。
 
當我們從現今所處的世界來思考大使命時,不能不注意「散聚」存在的事實。「大使命」不只是差遣人進入其他國家或文化,來得著那裏的人,也必須關切在那些國家中的「周圍的人」(peoples among us)。就像台灣、歐洲、北美,都有許多來自外國的散聚者,他們都可能因為下方表格中的某個原因而來到僑居地。
 
不管什麼人去到哪裡,或有哪個族群在哪個國家(區域)中,馬太福音28章中所關切的主要問題是:「如何使萬民作主的門徒?」這不正是所有宣教的目的?!

 

動機(因素)

自願性移民

主動移民

選擇較多

非自願性移民

選擇較少

被強迫移民

選擇很少或沒有選擇

被動反應

外在因素

*觀光

*訪問

*求學

*商務

 

* 經濟 / 勞動移民

* 鄉村/城市移民

* 可能的難民

* 被誘導遷移

 

*難民

* 被驅逐離境

* 國內流離失所者

* 因經濟因素而流離失所者

* 因災難而流離失所者

內在因素

* 成為新移民者

* 與家人團聚

* *尋求庇護的觀光客、學生

*爭取庇護者

*難民

回歸

*移居者或難民回國

* 自願性回國

* 從長久僑居地回國定居(落葉歸根)

*移居者或難民回國

混合強迫、誘導與與選擇

* 驅逐出境

* 難民遣返

* 被迫回國

留置

* 安置

*策略性散聚

*第三國安置難民

* 散聚

* 被迫散聚

居留

* 選擇性居留

*安置家庭成員的策略

*被留置於安置所、難民營或某些地區

* 必要居留

* 移民限制政策